暂估价项目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是广泛存在的,它解决了招标投标阶段仍然无法确定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如何计价的难题。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其渊源可以追溯到2005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该办法首次提出了暂估价的概念,但当时仅指货物。随着后续相关法规的出台和完善,暂估价的概念逐渐扩展到了工程设备、专业工程以及服务等领域。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文件的规定,暂估价的计价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法必须招标的,一类是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材料、工程设备: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专业工程: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中标后,应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材料、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专业工程:应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在实践中,暂估价项目的设置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明确哪些工程需要采用暂估价,这通常取决于发包人的功能需求、技术标准要求以及图纸设计深度等因素。其次,暂估价的设置比例也需要合理控制,以避免因暂估价占比过高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此外,在使用暂估价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暂估价范围: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和施工方协商好最终结算的方式,包括采用固定价格、成本加成、计量结算等,并明确结算的价格标准,如市场价格、参考价格、协议价格等。
保留相关凭证:在施工过程中,要保留好所有的发票、清单、照片等相关凭证,以便在最终结算时作为依据。
谨慎处理结算问题:专业工程的暂估价结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仔细研究和谨慎处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方式和价格标准。